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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9-07-03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9,936,650 股为基数,向公司
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 0.2 元(含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9,936,65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9 号天阶大厦
    咨询联系人:贾皓
    咨询电话:010-65062267
    传真电话:010-65062267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