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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关于与京东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6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京东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
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及进展情况
    2017年1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意向协议的公告》,公
司与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公司与京基百纳战略合作框架意
向协议》,双方拟在支付及行业定制、综合金融服务、智能停车服务等多个领域
开展合作,截止目前该协议已经过期。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
议>的公告》,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江西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协议的有效期内为公司及控股的公司提供20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截至目前,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合作。


    一、合同签署概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于2019年8月
30日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集团”)签署了《京东集团
与仁东控股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在双方现有良好合作的
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
作共赢、共谋发展的目标,本着相互信赖、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的原则,双方一
致同意建立全方位、多领域、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上述合同仅为意向性协议,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注册资本:139,798.5564万美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批发兽药;道路货
物运输;机器人生产与组装;计算机软件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软件开发、软件设计;机器人的
研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设备安装、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机械设备、家用电
器、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体育用品、百货、邮票、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避孕器
具(避孕药除外)、新鲜水果、蔬菜、食盐、饲料、花卉、种子、装饰材料、通讯
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机器人、仪
器仪表、卫生洁具、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摩托车、智能卡、化肥、农药、
牲畜(不含北京地区)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零售、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
业务;摄影服务;仓储服务;会议服务;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派遣、劳务合作除外);经济
信息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培训;代
收燃气费、水费、电费;火车票代理;委托生产电子产品;委托生产照相器材;委托
生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委托生产家用电器;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
从事机动车公共停车经营管理服务;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拍卖(不含文物)。(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批发兽药、道
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京东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京东集团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业务稳定,履约能力有充分保障。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1、双方在保证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在能力匹配的
领域就双方合作事宜进行洽谈,实现双方的战略合作,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合
作关系。
       2、双方考虑选择适当的时机对对方优势产业及领域进行投资,共享发展成
果。
       3、双方寻求在新经济领域共同开拓新的商业机会。
       (二)合作方式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实施,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组织协调机制,
加强沟通、探讨、合作和执行。
       2、双方在落实本框架协议时应遵循有步骤、有重点的原则,可以先从条件
较为成熟的项目入手,逐步将合作的广度推向其他合作项目,最终实现双方的全
面合作。
       (三)签署与生效
       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4个月,协议期满,双方可以
自愿延续。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京东集团作为中国领先的技术驱动型电商和零售基础设施服务商,拥有活跃
的会员运营体系,广泛的营销触达网络,高效的物流服务能力,最完整、价值链
最长的零售数据,拥有超过17万精选商家以及近3.5亿活跃用户,业务已涉及零
售、数字科技、物流、健康、保险、物流地产、云计算、AI和海外等领域。京东
集团已经形成了鲜明的技术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出独特的软硬件一体化的互联网
技术体系。本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第三方支付、商业保理、供应链管理、融资租赁、
互联网小贷等业务板块,特别是下属控股子公司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覆盖全
国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线上、线下及创新业务等其他第三
方支付业务的经营资质优势。因此,双方具备一定的协同性和互补性。本协议仅
为双方合作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
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进一步加
深,预计对公司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
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由双
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依据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京东集团与仁东控股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