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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星石化: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8-03-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石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卫星石化2018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
查阅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卫星石化制定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卫星石化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理性、必
要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进出口贸易量的增加,出口贸易和进口原料的数量在不断上升。
随着,公司外贸业务不断做大做强,卫星石化外币结算业务非常频繁,境外销
售和采购多以美元结算,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
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
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三、外汇交易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
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主要结算外币有日元、美元和欧元等。
       四、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相关授权

       根据《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目前公
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18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该业务规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范围内根
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

       在2018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
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
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所面临的风险及其应采取的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
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
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
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
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
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外贸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
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
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二)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1、公司应采用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向客户或供应商报价,以便确定订单
后,公司能够以报价汇率进行锁定;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
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
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远期结汇计划的规定,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
间。汇率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
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
象。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
算和披露。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卫星石化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
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
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
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浙江卫星石化股
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完善相关内控流程等风险控
制措施;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国信证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   盼                 张闻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