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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星石化: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8-08-11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浙江卫星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公司 5%以上股东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关联
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
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
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发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高长有、潘煜双、费锦红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