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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0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管理的目的,对公
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确认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一致认为,杨衡山先生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
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所聘
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
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同意聘任杨衡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我们认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薪酬是依据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薪
酬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卫祥云                    、王远明              、何进日                 。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