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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2019-07-06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3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
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 0897 号、0898 号),立案原
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2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
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公司将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
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
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次立案调查,有可能会导致公司不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从而导致公司正在推进中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金枪鱼钓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