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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0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
 函【2020】第 3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
 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0 年 1 月 1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关注,审慎自查,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
 方对《关注函》 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
 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完善和补充披露,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
 预计无法在 2020 年 1 月 15 日之前完成回复和对外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争取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前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送《关注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及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鉴于本次《关注函》涉及内容较多,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
 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核查的业务量较大,过程较为复杂,公司预计
 无法在 2020 年 1 月 22 日之前完成回复和对外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关注函》,争取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送《关注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及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
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