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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子新材: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20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0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 9:30 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8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9 日交易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王功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共计 277,926,7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758%。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

 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 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277,924,7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75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0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与会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

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7,924,721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3%,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277,924,721股;网络投
票表决同意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0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