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0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功虎先生
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
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国银行)》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永丰”)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 4800 万元人
民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经审议,本次公司对新永丰的担保事项,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银行)》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永丰”)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 5000 万元人
民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经审议,本次公司对新永丰的担保事项,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根据中国证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01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