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摩登大道: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2020-01-10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20-00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出具的编号为“0835574”的《传票》及
《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由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与周志聪先生
存在借贷纠纷,周志聪先生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

    2、公司本次披露系基于对中小股民知情权的保障,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未经审议及未及
时披露的担保事项进行披露,并不表示公司对担保事项进行认可或追认。公司将
严格核实本公告披露的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委托律师处理本次因担保行为而产生的诉讼事宜;同时,公司将
积极使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一、新增诉讼事项

    (一)诉讼的相关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周志聪

    被告一:林永飞

    被告二: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基本情况
                                   1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2018 年 4 月 20 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志
聪借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8 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
认共欠周志聪 15,000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
清,并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 15,000 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林永飞无法按期还款,周志聪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林永飞向周志聪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及至实际清偿之
日的利息,按年利率 15%的标准,从 2018 年 4 月 26 日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
止(暂计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为 2,250 万元);

       (2)判令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以上各项暂合计 12,250 万元整)

       4、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新增诉讼事项尚未判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有
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 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
讼、仲裁事项。

       二、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事项

       (一)基本情况



                                      2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2018 年 4 月 20 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志
聪借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8 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
认共欠周志聪 15,000 万元,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同时擅自以公司名义承
诺为借款本金 15,000 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并在相关承诺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担保行为尚未履行审议及信息披
露程序。

                                实际借款                             是否为关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时间     担保责任
                                本金金额                             联方担保
公司        林永飞    周志聪   15,000 万元   2019/1/18    连带责任       是

    (二)担保产生的原因

    经公司核查,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公司
用章审批程序,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时任法定代表人林永飞在未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的个人越权
代理行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林永飞

    身份证号:3501XXXXXXXXXX5310

    住址:广州市从化区 XXX2704 房

    林永飞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时任法定代表人,系
公司的关联方。

    (四)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审议或信息披露
程序,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司将督促相关方尽快清偿债务,积极
采取各种措施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事项,保护中小
股东利益。




                                    3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2、公司将委托律师处理本次因担保行为而产生的诉讼事宜,积极运用法律
        手段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将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
        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环节,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合法合规意识,规范公
        司治理,避免有关行为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同时加强自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累计发现的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和 2019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9-051)和《关于公司新发现的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9),截至本披露日,公司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33,000
        万元(未含利息等费用)。

                                    实际借款                             是否为关 担保是否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时间      担保责任
                                    本金金额                             联方担保 已解除
广州连卡福 花园里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 10,570 万元 2018/4/9       有限责任       是       是
  公司       立嘉小贷   立根小贷    8,000 万元 2018/4/10      连带责任       是       否
广州连卡福 花园里公司 澳门国际银行 10,000 万元 2018/12/20     有限责任       是       否
  公司         林永飞     周志聪   15,000 万元 2019/1/18      连带责任       是       否

            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未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立法精神,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
        途径,主张上述担保事项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金额为 15,000 万元(未含利息等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30%。由于该担保事项处于诉讼阶段,
        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33,000 万元
(未含利息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3.86%,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