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5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9 号唯实大厦 10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8 日—2018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8 日 15:00—2018 年 5 月 9 日 15:00。本次股东大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公司董事长朱烨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73,247,2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98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3,246,989 股,占公司 总股份数的 21.69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0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现场及网络投票,以记名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 2017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作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 未对报告提出异议。 2、关于审议 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关于审议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4、关于审议 2017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5、关于审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6、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7、关于审议 2018 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8、关于审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1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8%。 9、关于审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1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8%。 10、关于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1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8%。 11、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2、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3、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247,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876,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雅程、吴欣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