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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金财: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9-023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规定和要求,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发布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
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2)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提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
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
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
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
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新金
融工具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