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20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19-097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敖小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
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0,464.3877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19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0,464.0277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1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0.36 万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57.0957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84%。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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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0,464.0277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1%;
反对 0.36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9%;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 456.7357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
反对 0.36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
弃权 0 股。
上述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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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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