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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文教育: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18-087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广宇先生
    4、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7 日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2 日(周一)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1 日 15:00—2018 年 11 月 12 日 15:00;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1 日 15:00—2018 年
11 月 12 日 15:00。

    6、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镇宝泉三街 46 号院 4 号楼 8 层公司
会议室;
    7、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89,580,0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02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9,393,43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98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6,6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36,8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6,6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7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89,394,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85,3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89,394,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85,3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3.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89,393,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5%;反对
186,6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了张党路律师、秦颖律师
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
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
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