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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茂硕电源: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8-09-11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8-06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8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8 年
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9 日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 年 9 月 5 日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 1061 号)5 楼公
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永德先生
    7、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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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8-06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97,848,1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6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7,760,4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63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160,9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8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73,2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5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20%。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760,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4%;反对 8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3,2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416%;反对 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848,1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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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0,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846,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9,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6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762,0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反对 8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4,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156%;反对 8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 1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城宾、贺春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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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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