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8-09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8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7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25 日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 1061 号)5 楼公
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永德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5,728,5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4.89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5,695,2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88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3,35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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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1,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3,35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122%。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69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3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470%;反对 33,3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65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城宾、贺春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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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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