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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茂硕电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9-02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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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

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

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 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 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 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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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
表披露,不重述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
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8 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
响,对公司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属于合理变
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
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
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报表披露。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变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
列报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 1 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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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定期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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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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