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7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报的 问询函》(中小板半报报问询函【2018】第 45 号),公司就问询函所涉及的有关 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问询函及答复内容披露如下: 问题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6 亿元,同比增 长 43.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8 亿元,同 比下降 259.15%。 (一)请结合你公司经营环境、收入和成本构成、费用等因素,分析说明 你公司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中高档乘用车提供 产品配套研发和相关服务。鉴于国际和国内汽车行业发展稳中有增,汽车零部件 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相对稳定。2018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1,326.03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66%,营业成本 238,835.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88% 按产品划分的收入和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 成本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外饰件产品 141,748.24 48.66 126,981.00 53.17 内饰件产品 33,778.87 11.59 31,350.36 13.13 关键功能件 40,241.88 13.81 27,487.27 11.51 1 收入 成本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智能电子系统产品 47,381.24 16.26 33,046.42 13.84 其他产品及服务 11,236.06 9.67 19,970.43 8.36 合计 291,326.03 100.00 238,835.46 100.00 公司 2018 年上半年销售费用 11,361.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28%;管理 费用 52,706.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5.25%;财务费用 12,229.50 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20.67%;期间费用整体较去年同期增长 32,173.58 万元,增长幅度较 大。 2018 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 51,350.06 万元,主要为出售北京生产基地土地 及地上建筑物的收益。公司 2018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6,764.9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如 下: 1、期间费用增长较快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管理费用为 52,706.0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9,307.37 万元,增长幅度为 125.25%。公司管理费用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半年度 北京生产基地整体搬迁,发生较多离职补偿费用,同时公司增加了研发支出。 2018 年上半年公司财务费用 12,229.5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95.22 万元, 增长幅度为 20.67%。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的原因是公司新增借款使得融资成本的 增加。 2、毛利率的下降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的毛利率为 18.02%,较去年同期下降 9.91%,公司毛利 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于 2018 年上半年将北京生产基地整体搬迁至无锡和秦 皇岛两地,基地搬迁导致的整体生产效率偏低且人工成本的上涨,同时固定资产 增加带来了折旧费的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收入稳定增长,但是成 本增长幅度较大导致产品毛利率降低,加之公司期间费用的上涨导致公司报告期 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大幅下降。 2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请分析 说明你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说明你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存在请说 明原因。 回复: 1、公司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敏实集团 33.44% 33.78% 宁波华翔 19.13% 21.20% 均胜电子 15.13% 18.12% 凌云股份 19.18% 20.26% 加权平均毛利率 21.72% 23.34% 京威股份 18.02% 27.93% 经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比较,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在 2017 年上半年度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 2018 年上半年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整体而言,鉴于不 同公司的产品结构、成本控制能力以及市场议价能力存在差异,公司的毛利率仍 处于行业正常水平,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外饰件产品 10.42% 28.30% 内饰件产品 7.19% 16.03% 关键功能件 31.69% 34.36% 智能电子系统产品 30.25% 31.76% 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较去年同期均有一定程度下 降,公司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以下原因:(1)公司自 2017 年 6 月开始按照 生产车间陆续搬迁生产设备至无锡基地和秦皇岛基地,并于 2018 年 5 月末完 成搬迁工作,其中主要设备调试以及生产转移发生在 2018 年上半年。搬迁过程 中,由于需要储备培养人员、购入生产设备以及新建厂房,产品合格率一定程度 下降,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有所上升;(2)一般情况下,成熟零部件产品每年价 格下降幅度约为 0-5%左右,若公司导入新产品较少则综合毛利率整体呈小幅下 降。受整车厂大环境以及公司产品生命周期影响,公司产品价格略有下调;(3) 随着消费水平提高,人工成本每年呈上涨趋势。公司产品毛利率的下降同时受到 3 搬迁等偶发性因素和人工成本上升等行业因素的双重影响。 按业务板块来看,北京基地主要生产外饰件产品,而北京基地由于在 2018 年上半年进行搬迁工作,导致外饰件产品的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内饰件、关键 功能件和智能电子系统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产品本身降价及人工成本上 升的因素影响。 综上所述,2018 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下降,除产品每年价格略有下调的因 素外,主要是因为公司生产基地整体搬迁导致生产效率偏低、人工成本的上涨、 搬迁费用的增加以及固定资产增加带来的折旧费的上涨导致。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你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 6.87 亿元,你 公司对此的说明为主要系出售北京生产基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收益。请说明该 笔款项会计处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会计科目,确认的依据、金额、 时间等。 回复: 1、关于公司北京生产基地出售的会计处理 北京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北京生产基地搬迁后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政府回购的议案》,根据北京当 地政府要求,北京生产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由政府回购。 2018 年 6 月公司与购买方签订土地房产项目回购协议,且购买方已经支付 全部款项的 75%,符合收益确认原则,当月确认该笔处置收益。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87 亿元中,主要为出售北京生产基地土地及地上建 筑物收益 6.85 亿元,具体数据及科目为:含增值税转让价为 12 亿元(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扣除土地、房产账面净值 4.10 亿元(资产清理、持有待售资产), 扣除转让过程中各类税费 1.05 亿元(资产清理、应交税费),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6.85 亿元(资产清理、资产处置收益)。 公司北京生产基地出售包括两大类别资产,即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和无 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两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 固定资产》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 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4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公司出售上述资产取得的价款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应当计入 当期损益,即含增值税转让价 12 亿元,扣除资产账面价值 4.10 亿元和相关税费 1.05 亿元后的差额 6.85 亿元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收益)。上述会计处理符合 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关于公司出售北京生产基地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土地房地产回购的背景 公司本次北京基地搬迁并非单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出售,而是公司为了响 应政府号召,适应新时期北京工业调整,疏解非核心首都功能,同时满足公司全 国基地布局的发展规划需要进行的搬迁,且搬迁后需要在异地新建生产基地。 2018 年 4 月 20 日,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向公司作出《关于国有土地及 地上建筑物转让相关事宜的的函》,根据该函,公司需积极稳妥的做好职工安置 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按原《入区协议》规定以及综合产业政策、社会管理、 社会稳定等因素,公司土地房产等资产由政府回购,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2)本次土地房产回购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北京生产基地搬迁后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政府回购的议案》,根据北京当地 政府要求,北京生产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由政府回购。本次审议回购土地房产 议案的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出席, 并全票通过。2018 年 6 月,公司与政府签订土地房产项目回购协议。 (3)本次土地房产土地回购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九章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大会的决策事项 A、《上市规则》第 9.3 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现金 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5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B、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提供担保、 受赠现金除外)或重大投资项目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其中购买或出售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2)公司 2017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京威股份 总资产 司股东的净资 营业收入 股东的净利润 产 2017 年度审计值 1,084,424.65 511,702.12 568,824.01 31,672.38 2017 年度审计 542,212.32 255,851.06 284,412.00 15,836.19 值的 50% 6 (3)本次搬迁及回购不上股东大会的计算依据 根据回购协议的约定,收购款用于公司搬迁、职工安置等各项费用的支出, 本次交易含税金额为 12 亿元,成本费用扣除项目如下: A、土地、房产账面净值 4.10 亿元; B、转让过程中各类税费 1.05 亿元,列报于 2018 年 2 季度:应交税费-土地 增值税 0.42 亿元、增值税及附加 0.63 亿元: C、搬迁费用及损失 4.2 亿元,具体列报:财务费用 20,545.86 万元-系因北 京搬迁增加投资秦皇岛和无锡基地资金成本(按照平均年资金成本计算,2017 年每季度财务费用为 2,484.64 万元,2018 年每季度财务费用为 2,651.83 万元); 资产处置收益/营业成本 10,227.01 万元-系搬迁过程中的资产报废及材料人工损 耗(列报于 2018 年 1 季度 45.24 万元、2018 年 2 季度 638.84 万元、2018 年 3 季度 1,548.15 万元,其余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11,817.12 万元-系北京基地 采取临时措施增加的废水废物处理等费用。 D、员工补偿及储备费 2.9 亿元,其中管理费用 23,967.83 万元-系基地人员 遣散补偿(列报于 2018 年 2 季度 20,751.48 万元,2018 年 3 季度 2,207.27 万元、 预计 2018 年 4 季度将发生 9.08 万元、其余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 5,500.68 万元-系秦皇岛无锡基地人员储备和培训费用(列报于 2017 年 2 季度 14.33 万元、 2017 年 3 季度 848.08 万元、2017 年 4 季度 1,724.96 万元、2018 年 1 季度 1,199.21 万元、2018 年 2 季度 724.66 万元、2018 年 3 季度 540.23 万元、预计 2018 年 4 季度将发生 449.21 万元)。 上述政府回购北京生产基地为一揽子交易,产生的利润为-0.25 亿元。未达 到公司 2017 年经审计相关财务数据的 50%。 自出售土地房产之日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其他资产出售事项仅为出售 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京威”)等公司参股的新能源相关 产业公司的股权。 本次搬迁及政府回购与转让宁波京威等公司参股的新能源相关产业公司股 权不属于同一类交易,且本次搬迁及政府回购涉及的相关财务指标未达到公司 2017 年经审计有关财务指标 50%,故本次搬迁及政府回购事项依据《上市规则》 第九章及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问题二、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3 亿元,同比下 降 180.5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75 亿元,同比增长 153.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 亿元,同比下降 117.08%。 (一)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水平等,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未来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提供具体量化分析过程。 回复: 1、 公司的现金流量主要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60.34 27,621.49 -180.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545.03 -107,938.20 153.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48.67 61,166.40 -117.08%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10.01 11.80 -1879.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626.02 -19,138.51 228.67% 公司现金流量补充材料如下: 单位:万元 补充资料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4,649.84 17,716.40 加:资产减值准备 2,387.74 371.3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10,950.15 10,977.25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340.24 1,231.4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13.50 1,055.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68,680.17 455.1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620.5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财务费用 12,149.40 10,144.78 投资损失 5,278.38 3,666.7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055.32 -14.94 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128.23 -128.23 存货的减少 -23,942.46 -9,337.7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56,610.16 22,341.4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44,054.09 -30,858.08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60.34 27,621.49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621.49 万元,2018 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60.34 万元。同期比下降 180.59%。 2018 年北京生产基地搬迁带来北京员工离职补偿、对应子公司的人员储备费用 以及本年度职工薪酬费用上涨,导致 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 下降,其中,公司基地搬迁属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偶发性事项,该搬迁工作至 2018 年 5 月 30 日已全部结束,属于阶段性的影响,未来会随着搬迁工作的有序 调整,恢复到正常水平。 2、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因前期融资款项到期兑付偿还, 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业务兑付。2018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448.67 万元,主要为:(1)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主 体借款取得 89,578.51 万元;(2)偿还银行和股东中环投资借款 90,700.00 万元; (3)分配股利和偿还利息支付 9,148.32 万元。 上年同期公司向银行借款 3.37 亿元、同时发行“17 京威债”募集资金 4.94 亿元,合计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为 8.31 亿元,支付股利 3.16 亿元,筹资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 5.15 亿元。因此本年较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相对大幅 波动,属于融资活动的阶段性安排。 2018 年 1-6 月,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24,626.02 万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55,139.60 万元,故公司无较大的流 动性风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取决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具备业务层面的可 持续性发展。 9 (二)根据你公司 2018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 复公告》,你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以偿还“16 京威 01”债券回售 的本金及利息。请结合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报 告期负债等情形,说明你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是否存在资金压力。 回复: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 15 亿元,期限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8 年 7 月 9 日(7 月 8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为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及回售日,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16 京威 01”债券存 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6.00%,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内固定不变。投 资者申请回售债券数量共 1,390 万张,回售金额 147,340 万元(含利息)。 2018 年 6 月,为偿还“16 京威 01”债券的回售本金及利息,公司与三花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SHKG-JKHT-2018-6-24-2】的借款合同,向其借 款 15.38 亿元,质押物为福尔达 100%股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已经完 成“16 京威 01”全部本金及利息兑付,并通过转让福尔达等子公司股权偿还三花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0.92%,货币资金余额为 12,587.82 万元。由于公司今年厂房搬迁导致员工离职补偿支出较多,且完成了 16 债的回 售,加之在国家实施去杠杆政策的背景下,市场的整体流动性趋紧,虽然目前公 司面临阶段性的资金压力,但公司整体负债率不高,生产经营正常。 问题三、2018 年 1 月至今,你公司共出售 9 家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股权。 (一)在出售资产及其他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中,多次出现外籍董事未投赞 成票的情形,请详细列示出现该情形的原因及理由、董事会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并说明你公司及公司第一、二大股东为保持公司经营、治理稳定性拟采取的解 决措施。 1、关于历次董事会的表决情况及分歧的原因 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汉斯皮 特克鲁夫特和吉多格兰迪对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中《关于公司2017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10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超短 期融资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 案》和《关于在秦皇岛投资建设30万台新能源整车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投弃权 票,该等董事投弃权票的原因均为对公司的战略规划了解不足。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汉斯皮 特克鲁夫特和吉多格兰迪对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取消原关于<2017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 该等董事投弃权票的原因均为对公司的战略规划了解不足。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董事汉斯皮 特克鲁夫特和吉多格兰迪对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投反对票,该等董事投弃权票的原因均为对公司战略规划了解不足。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汉斯皮 特克鲁夫特、吉多格兰迪和龚斌对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出 售部分不动产的议案》投弃权票,董事汉斯皮特克鲁夫特、吉多格兰迪投 弃权票的原因是对公司基地转移战略和整体财务状况信息了解不足,董事龚斌投 弃权票的原因是出售土地的目的和资金用途不明确。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董事斯皮 特克鲁夫特、吉多格兰迪和龚斌对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中《关于转让公 司持有的福尔达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福宇龙和福太隆两公 司股权的议案》投反对票,董事斯皮特克鲁夫特和吉多格兰迪对本次董事 会所审议的议案中《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 票,董事斯皮特克鲁夫特、吉多格兰迪投反对票的原因是福宇龙和福太隆 公司是给公司带来回报的优质资产,董事龚斌投反对票的原因是不应该出售福宇 龙和福太隆资产,出售相关资产不利于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 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董事李璟瑜对 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中《关于将公司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请 11 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投反对票。董 事李璟瑜投反对票的原因是三家新能源汽车公司都在进行战略重组,如重组成功, 公司的投资收益会有符合预期的回报。 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董事龚斌对本次 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关于公司质押子公司股权对外融资的议案》投反对票。董 事龚斌投反对票的原因是公司应以回收欠款的方式满足目前资金需求,且本次董 事会会议未明确主要的交易条件,不宜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下一步工作。 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董事汉斯皮 特克鲁夫特和吉多格兰迪对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关于解除同业竞争承 诺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福太隆股权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福宇龙 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出售子公司福尔达股权的议案》投反对票。该等董事投反 对票的原因是福尔达、福太隆和福宇龙是给公司带来回报的优质资产。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董事汉斯皮 特克鲁夫特和吉多格兰迪对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关于转让天津威卡威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投弃权票。该等董事投弃权票的原因是出 售天津威卡威事项未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公司从 2018 年 1 月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共召开 22 次董事会,除前述所列示情 况和因审议关联事项相应董事回避表决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对董事会所审 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2、公司董事会不存在重大分歧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各位董事基于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对未来战略发展所考量的角度不同, 就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有权审慎、独立地发表其意见。公司自 2018 年 1 月至今 共召开 22 次董事会,虽然董事会成员对部分审议事项存在不同的意见,但对于 大部分审议事项均达成了一致意见,或者经过和公司的沟通在同一事项的第二次 审议时也投了赞成票,故公司董事会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 3、公司及相关股东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虽然在部分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上存在分歧,但 双方均以公司长远利益为重,在大部分决议事项上均达成了一致意见,不存在重 12 大分歧。从公司层面,公司管理层将详细听取公司股东及董事就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的意见,并尊重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在股东层面,公司股东后 续将就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进行充分商讨、积极协商,并争取达成战略一致。 4、公司目前及未来的战略规划。 公司将在继续夯实主业、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和一定的盈利规模的前提下, 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 (1)夯实主业,保持主业核心竞争力 国际和国内汽车市场保持稳定增长给与了汽车零部件行业较大的市场空间, 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产业十多年,已经积累稳定的客户资源、领先的行业技术和 充足的生产能力,就目前而言,汽车零部件是公司全部盈利的来源,在未来,汽 车零部件行业也将源源不断为公司贡献利润。故在未来公司将密切围绕客户发展 需要继续巩固原有主营业务,增强主业核心竞争力。 (2)聚焦新能源汽车,稳步投资 长远来看,新能源汽车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 公司未来将继续与参股公司达思灵合作开发具有自身核心技术的动力系统,同时 借鉴学习江苏卡威、深圳五洲龙等公司在整车运营中的各项经验,逐步积累新能 源汽车相关的各项资源,紧跟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时根据自身的财务 状况、技术储备、人才储备等情况稳步投资。截止目前公司股权投资及出售相关 情况见下表: 持股比 出售情 公司名称 取得时间 主营业务 例 况 秦皇岛威卡威 100.00% 2008 年 3 月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2015 年 10 吉林华翼 100.00%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月 2015 年 10 吉林省华翼盛 100.00%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月 2015 年 10 成都华翼 100.00%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月 2015 年 10 佛山华翼 100.00%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月 吉林威卡威 100.00% 2014 年 9 月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烟台威卡威 100.00% 2014 年 6 月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无锡威卡威 100.00% 2015 年 10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13 月 2016 年 12 长春威卡威 100.00%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月 成都威卡威 100.00% 2017 年 6 月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佛山威卡威 100.00% 2017 年 1 月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建设年产 30 万台的电动汽车生产基地及与之配套的 秦皇岛德龙 100.00% 2018 年 3 月 三电系统和增程器生产基地 2011 年 11 主要从事生产汽车内外饰塑料电镀件,与公司形成主 北京比亚汽 50.00% 月 营合作 2016 年 11 主要从事生产汽车内外饰塑料电镀件,与公司形成主 无锡比亚 50.00% 月 营合作 秦皇岛威卡威 主要从事开发、生产、装配、销售汽车铝内饰件产品 50.00% 2016 年 3 月 佛吉亚 及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与公司形成主营合作 主要从事新能源客车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新能源汽 2015 年 12 深圳五洲龙 38.40% 车控制系统和动力电池等方面拥有的核心技术,公司 月 战略布局新能源汽车 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开发设计、销售及租赁,系公 长春新能源 35.00% 2016 年 1 月 司新能源整车战略布局重要一环 主要从事增程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战略布局 达思灵 23.00% 2017 年 7 月 新能源汽车 主要从事研发和生产客车、物流车、皮卡、SUV 等系 列产品的燃油车型和新能源车型,其能够为发行人快 江苏卡威 35.00% 2016 年 7 月 速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领域提供生产制造和管理方 面的经验 2014 年 11 智能电子产品、汽车内饰顶灯(地图灯)智能控制模 2018 年 宁波福尔达 100.00% 月 块、汽车关键功能零部件等的设计、研发、制造 已出售 2014 年 11 2018 年 上海福宇龙 100.00% 汽车零部件及汽车电子系统的生产和销售 月 已出售 2014 年 11 2018 年 上海福太隆 54.40% 汽车零部件及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月 已出售 2016 年 11 2018 年 天津威卡威 100.00% 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开发 月 已出售 2017 年 11 2018 年 正道京威控股 50.00% 年产 30 万台的清洁能源整车生产基地 月 已出售 主要从事电镀、氧化、镀硬铬等各类生产线的设计、 2018 年 无锡星亿 48.00% 2015 年 9 月 制造、加工、安装及技术服务,与公司形成主营合作 已出售 宁波京威动力 2018 年 27.00% 2017 年 3 月 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钛酸锂电池 电池 已出售 2018 年 宁波正威 18.00% 2017 年 6 月 私募股权投资 已出售 汽车及其零部件工业造型及设计技术开发、模具设 2018 年 奥杰股份 2.43% 2017 年 7 月 计、相关软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 已出售 14 (二)你公司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两名 外籍董事因出售天津威卡威事项未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而放弃表决。请解 释说明你公司未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司拟以 14,850 万元的价格向三花集团 转让天津威卡威 100%的股权。截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天津威卡威投资建设未 完全到位,且处于亏损状态,资产处置未经评估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三花集团,三花集团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 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出售行为仅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根据 《公司章程》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此次股权出售行为不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故公司未聘请机构开展 评估工作。 (三)在被出售股权的 9 家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中,有 5 家的设立日期距今 不足 2 年。请结合你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较短时间大量出售营利能 力良好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股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宁波京威动力电池等三家参股公司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27%股权及其项目产业基金 18%股权> 的议案》和《关于<转让宁波正道京威控股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议案》。 公司出售该等公司股权的原因是公司调整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战略,继 续持有该等公司股权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因参股的宁波三家公司均未正式开展经营,故公司出售该等参股公司的股权 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关本次出售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 宁波电池项目及宁波整车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 2、出售福尔达等三家子公司 15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子公司福尔达股权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福宇龙股权的议案》和 《关于出售子公司福太隆股权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公司出售福尔达等公司股权的原因如下:一方面福尔达投资曾向公司管理层 表达回购福系三公司股权的意愿,另一方面,“16 京威债”兑付在即,出于尊重 股东意愿和对投资者完全负责的态度,公司出售持有的福尔达等三家子公司股权。 公司出售福尔达等三家子公司的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 化,交易完成后,福尔达、福宇龙和福太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收入规模和利润规模暂时将受到一定影响。但公司将积极发展现有业务,尽量降 低出售福尔达等子公司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有关本次出售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拟转 让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3、出售天津威卡威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天津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出售天津威卡威股权的原因是天津威卡威是基于福尔达业务发展需要 而设立的,公司已转让了福尔达等子公司的股权,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故公司转 让了天津威卡威的股权。 目前天津威卡威还未批量投产,出售天津威卡威的股权对公司收入规模和利 润规模无重大影响。同时,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 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威卡威的股权,天津威卡威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有关本次出售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转 让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4、出售无锡星亿等参股公司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无锡星亿 48%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奥杰股 份 2.43%股权的议案》。 16 公司出售无锡星亿和奥杰股份两家参股公司股权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提升公 司整体运营及管理效率。 公司出售无锡星亿和奥杰股份两家参股公司股权对公司的收入规模无影响, 对利润无重大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有关本次出售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转 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问题四、报告期内,你公司的 3 家子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情况。 (一)长春威卡威、佛山威卡威和成都威卡威 3 家子公司在 2017 年度不存 在亏损情形。请你公司详细披露前述 3 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主要 财务指标,以及其经营基本面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 回复: 1、长春威卡威的相关情况 (1)基本工商信息 名称 长春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发街153号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 经营范围 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 件零售;场地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持股比例 京威股份直接持股100% (2)主要财务指标 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12-31 或 2017 年度 2018-6-30 或 2018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42,853.47 44,657.75 负债总额 10,182.95 12,594.28 所有者权益 32,670.53 32,063.47 营业收入 13,834.09 21,611.01 净利润 573.42 -607.06 注:2017 年财务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长春威卡威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其承接了公司的子公司吉林华翼的全部资 17 产、负债以及业务,2018 年 1-6 月长春威卡威亏损约 600 万,主要是因为上半年 投资一条新喷漆生产线,处于前期调试阶段,费用较高;另北京基地转移部分生 产项目至长春威卡威工厂,需要一段时间的生产调试以及效率提升期,因此该期 间相对合格率较低、毛利空间较小、费用较高,以致上半年报表出现暂时性亏损。 2、佛山威卡威的相关情况 (1)基本工商信息 名称 佛山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红沙园区惠民路1号自编1号楼201室 成立日期 2017年01月03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 经营范围 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批发业、零售业。 持股比例 京威股份直接持股100% (2)主要财务指标 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12-31 或 2017 年度 2018-6-30 或 2018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25,348.27 28,739.15 负债总额 5,875.37 4,856.85 所有者权益 19,472.90 23,882.30 营业收入 4,752.15 6,386.72 净利润 235.43 -990.60 注:2017 年财务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8 年上半年,佛山威卡威根据产品生产的需求新投资一条喷漆生产线, 另有多项重点项目试生产开始,加之北京生产基地转移部分生产项目至佛山威卡 威工厂,以上各类生产均需要一定的生产调试期及磨合期,因此该期间相对合格 率较低、毛利空间较小、费用较高,以致上半年报表出现暂时性亏损。 3、成都威卡威的相关情况 (1)基本工商信息 名称 成都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安路299号办公楼1-3层1号 18 成立日期 2017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 3,000万 研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货物及技术进 经营范围 出口 持股比例 京威股份直接持股100% (2)主要财务指标 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12-31 或 2017 年度 2018-6-30 或 2018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22,440.80 20,304.82 负债总额 7,589.55 5,680.55 所有者权益 14,851.24 14,624.26 营业收入 8,210.50 12,440.06 净利润 628.17 -226.98 注:2017 年财务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8 年上半年,成都威卡威产品因客户执行一次性降价原因,本身毛利空 间较小,再加之主要客户上半年持续停产 2 个月,致使成本大幅上升,因此上半 年处于亏损状态。 (二)请你公司结合前述问题 3 中涉及的出售 9 家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股权 的情形,解释说明你公司出售多家营利能力良好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股权而继 续持有处于亏损状态的子公司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从 2018 年初至今共出售 9 家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股权,公司已按照相 关要求披露了这 9 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基本财务情况。除福尔达、 福太隆及福宇龙三家子公司在 2018 年上半年实现盈利外,宁波京威动力电池、 宁波正道京威控股、宁波正威和天津威卡威尚未正式投产或批量生产,苏州奥杰 及无锡星亿在 2018 年上半年度亏损。有关公司出售这 9 家子公司、参股公司股 权的原因公司已在历次股权转让公告中进行了披露。 目前公司参股且处于亏损状态的公司主要包括江苏卡威、深圳五洲龙、长春 新能源和苏州达思灵。公司继续持有该等公司股权的原因:(1)该等公司在新能 源汽车整车或关键零部件领域已经构建有相对完整的研发、生产和制造体系,公 19 司看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长远发展,公司持有该等公司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布局; (2)公司通过持有该等公司股权,参与该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利于公司 在未来发展自主新能源整车项目积累相应的研发、生产及管理等经验;(3)以上 三家公司都处于战略调整过程中,预期未来调整后都将有不同程度的增值。 问题五、报告期内,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 23.57 亿元,固定资产期 末余额 16.88 亿元,商誉期末余额为 10.40 亿元,三者占总资产比例为 44.37%。 你公司在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中称,股权资产系出售宁波动力电池项目公司 股权及宁波奉化清洁能源整车项目公司股权;固定资产系出售北京生产基地地 上建筑物;无形资产系出售北京生产基地土地。请说明你公司出售上述资产的 背景与目的,是否与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相匹配,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回复: 公司出售宁波动力电池项目公司股权及宁波奉化清洁能源整车项目的目的 是为了全力发展自主品牌的新能源汽车。公司出售北京生产基地的地上建筑物和 土地是为了响应政府号召,适应新时期北京工业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同 时满足公司全国基地布局的发展规划需要,故公司将北京基地搬迁至江苏无锡和 河北秦皇岛南北两个生产基地。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制造,同时把新能源汽车作为未来 发展的战略目标,目前已通过参股其他公司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并已开始搭 建自有的新能源整车基地。公司通过出售宁波动力电池项目公司股权及宁波奉化 清洁能源整车项目,有利于公司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自有生产基地建设当中,而 将北京基地搬迁后更有利于公司整体总局,故公司的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问题六、报告期内,你公司变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后你公司无控股 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1)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是否对日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如有,请说明你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 20 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并规范运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后,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行未受到影响,公司管理层人员稳定,故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请说明排名前三位的大股东在未来是否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回复: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为中环投资、德国埃贝斯乐和 宁波福尔达。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宁波福尔达、龚斌和龚福根(前述三个主体为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天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 6,000 万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除此以外,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前三大股东关于 拟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或其他形式的通知。 问题七、报告期内,你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初余额为 6,772.25 万元,期末余额 为 1.67 亿元。请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激增的原因及 合理性。 回复: 报告日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 16,578.57 6,628.66 预缴所得税 127.82 112.45 待摊费用 22.23 31.14 合计 16,728.62 6,772.25 2018 年上半年,京威股份北京生产基地进行搬迁,为满足客户未来的订单 需求,调整集团内的生产及销售布局,增大产能、提升效率、设施设备升级以及 改善生产环境,各生产基地根据需要,购进机器设备或改造经营设施,其中秦皇 岛及无锡生产基地投入建设新的厂房,上述新购设备和厂房的筹建,导致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合并范围待抵扣进项税额同比变动幅度较大。 21 问题八、报告期内,你公司管理费用中税金项目本期发生额为 16.94 万元,上 期发生额为 0 元;中介机构费本期发生额为 743.86 万元,同比增长 135.56%。 请说明你公司前述两项费用本期激增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8 年 1-6 月,管理费用中税金项目中 16.94 万元为子公司的残保金,上期 归入其他类列示。 2018 年 1-6 月,管理费用中中介机构费项目为 743.86 万元,上年同期为 315.78 万元,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428.08 万元,同比增长 135.56%。主要系 2018 年公司开展德国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发生相关中介费用约 200 万元;本期资产 出售等业务发生的中介费用约 200 万元。 上述中介机构费用的增长,均为公司持续发展过程中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 司的整体规划。 问题九、根据你公司 2018 年 8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 司法冻结的公告》,你公司第一大股东因为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参 股公司逾期未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79%被司法冻结。截 至 2018 年 8 月 3 日,你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 35.12%被司法冻结,其 所持公司股份的 93.42%被质押。 (1)请说明上述事项对你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环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35.12% 被冻结,所持公司股份的 93.42%被质押,该股份冻结及股份质押情况虽然对公 司日常经营情况无直接影响,但中环投资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李璟瑜先生作为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如果该冻结股票被法院强制执行,则可能股权结构将导致 发生变化,公司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中环 投资股票质押及股份冻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应的信息披露 程序。 (2)请说明你公司第一大股东被质押的股票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回复: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88 元/股,中环投资所质押的 22 公司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后续中环投资与质权人将密切关注股价变动,若未来 股价下跌,中环投资可与质权人积极协商,且可通过提前回购以解除股价下跌导 致的质押股票平仓风险。如若出现强制平仓的情形,则可能股权结构将导致发生 变化,对公司经营将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强制平仓风险,中环投资将在股票出 现一定程度下跌的情况下,完成提前回购,杜绝强制平仓风险。 (3)请说明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 内部控制措施。 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2017 年修订)和《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 董事每年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方面运作规范,杜绝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情况的发生,未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对公司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有着严格 的规定,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规定如下:第二章 第六条 公司应严 格禁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任何部门或人员不 得使用公司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方之间互相代为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 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 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与公司之间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财 务独立。 (4)你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 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23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8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