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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威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3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方式形成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长春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5%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 1.75 亿元的价格向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售公司持有的长春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5%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购买方进行协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璟瑜任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璟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54)。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苏州达思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 1.2 亿元的溢价向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
持有的苏州达思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
下一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购买方进行协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本
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环投资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为其控股股东并任执行董事,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璟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54)。
    公司将根据后续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