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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威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8 人, 其中 4 人以委托方式参会。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金锦萍女士因工作原
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郑元武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副董事长汉斯皮
特克鲁夫特(Hans-Peter Kruft) 先生、董事吉多格兰迪(Guido Grandi)先生
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长李璟瑜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审议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9BJA11351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
1,566,066,398.10 元(母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30%。同时为了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进行 2018
年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00,000,000 股为基准,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000 万元。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2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璟瑜、陈双印、汉
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 Kruft) 、吉多格兰迪(Guido Grandi)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先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汉斯皮特克鲁夫特
(Hans-Peter Kruft) 、吉多格兰迪(Guido Grandi)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先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先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以及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
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 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 号”变更为
“北京市大兴区兴雅街 16 号院 7 号楼 15 层 1501”,并对现行的公司章程如下有
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改前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 号,邮
政编码:102609。
    修改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兴雅街 16 号院 7 号楼 15 层
1501,邮政编码:10016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对外融资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行使融资职权,具体事项如下:

    1、申请授权期限内的融资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票据开立、票据贴现、开立信用证、保函、融资

租赁、向金融机构贷款等。

    2、融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融资授权单笔金额:具体单笔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由

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来确定。
    4、融资增信措施: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等,其中,资产抵押金额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比例的,

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