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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威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巍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9BJA11351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
1,566,066,398.10 元(母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30%。同时为了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进行 2018
年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00,000,000 股为基准,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000 万元。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
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
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现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以及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
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 号”变更为
“北京市大兴区兴雅街 16 号院 7 号楼 15 层 1501”,并对现行的公司章程如下有
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改前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 号,邮
政编码:102609。
    修改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兴雅街 16 号院 7 号楼 15 层
1501,邮政编码:10016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