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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邦股份: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付息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8-086
债券代码:112603                  债券简称:17 普邦债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将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支付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 7.50
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凡在 2018 年 12 月 13 日(含)前
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17 普邦债)
    2、债券代码:112603
    3、债券发行价格:100 元/张
       债券发行数量:8,200,000 张
    4、债券利率、期限及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 7.50%,存续期限为 5 年,附第 2 年末
和第 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2 亿元。
    5、每张派息额:7.50 元(含税)/张
    6、债券起息日、付息日、付息方式:
    (1)年付息次数:1 次/年
    (2)起息日:2017 年 12 月 14 日
    (3)付息日:2018 年至 2022 年间每年的 12 月 1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
资者在第 2 年付息日前行使回售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间每
年的 12 月 14 日,第 2 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若投资者在第 4 年付息日前
行使回售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支付,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4)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权益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到期偿付本息权益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
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7、下一付息期情况:
    (1)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50%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 年 12 月 14 日
    8、信用级别:2018 年 6 月 20 日,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本次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7.50%,本次付息每 10 张“17 普邦债”派发利息人民币 75.00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60.00 元;扣税
后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75.00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权益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
    2、除息日:2018 年 12 月 14 日
    3、付息日:2018 年 12 月 14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12 月 13 日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2018 年 12 月 13 日(含)以前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派息款
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次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次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
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
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包括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
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
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次债
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南二街一巷 14-20 号首层
联系人:刘昕霞
联系电话:020-87526515
传真:020-87526541
邮政编码:510627
2、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联系人:武彩玉
联系电话:020-87550265
传真:020-87554536
邮政编码:51007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8 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邮政编码:51803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