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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邦股份:关于与长沙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沙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本协议项下所有业务的
办理,均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甲乙双方的业务审批条
件和办理程序,并需签署相应的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展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未来的具体业务合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业务,暂时无法预计本合作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
影响。如协议顺利实施和推进,将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3、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和实现资源共享,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银行规章制度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
互利诚信、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或“乙方”)在广州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业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双方后续的合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罗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72170785E
   成立日期:2011 年 04 月 08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 666 号附楼 103 单元、2 层、310 单元
   经营范围:货币银行服务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优势互补
   甲乙双方充分利用企业的产业优势和长沙银行的金融服务优势,以互利互惠为基础,建
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银企共赢发展,共同推进湖南省、广东省
经济产业转型升级。
   (2)相互支持
   甲方将乙方作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甲方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金融产
品和服务,且在同等条件下积极推荐乙方作为其优势产业客户和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合作伙
伴。
   乙方将甲方作为重点战略客户,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自身
的金融资源和服务手段,积极支持甲方的业务拓展;优先为甲方提供全方位、高效、便捷、
优惠的金融服务。
   (3)合作共赢
   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
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框架下,建立有效的工作
机制,根据本协议条款所指的业务范围和具体内容,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分支机构与甲方或
甲方指定的部门协商洽谈,全面推进业务的深入合作和长远发展。
   (二)合作领域
   (1)合作范围
   本协议甲方包括甲方和甲方下辖子公司、分公司,乙方包括乙方和分支机构。
   (2)综合授信和融资服务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的信贷审批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与甲方达成人民币壹拾
亿元的综合金融产品合作意向,共同推动湖南省及广东省内领域业务。
   甲乙双方各自发挥决策效率高的优势,各自成立专门的精干的业务团队就具体事项进行
对接,按成熟一项落地一项的原则予以推动。
   (3)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服务
   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系统内所辖企业的单位基本账户和一般结算账户的开立行,并
积极协助其上、下游客户在乙方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基本实现结算资金在乙方所属体系内的
封闭运行;同时委托乙方办理资金结算、工资代发等资金管理业务。
   乙方将积极利用其网络渠道及服务手段,充分运用柜面、网银、电子化支付平台等多渠
道服务及支付系统,为甲方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个性化的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服务。
以提升甲方在集团财务管理、流动资金安排、票据集中管理等领域的流程优化和效率提升,
实现甲方的资金增值及价值最大化。
   (4)综合金融服务
   甲方将乙方作为金融业务往来的主要合作银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的各项金
融产品和服务,同时积极向乙方推荐其上、下游优秀客户和优质融资项目。
   乙方将充分利用在信息、知识、人才、产品、渠道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甲方及其所辖
子公司涉及的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在资本运作、项目融资、银团贷款、企业改制、资产重组、
收购兼并等方面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有效支持甲方进行战略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甲乙双方共享客户资源,相互为对方引荐客户提供对应领域的金融服务。双方同意将客
户作为最重要的资源看待,提供广泛而全面的深度合作。
   (三)合作机制
   甲乙双方将主动改善合作环境,建立合作机制,深化合作内容,落实合作措施,提高合
作效益。
   (1)甲乙双方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建立全面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其中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双方高层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会晤,交流当前业务状况和未来战略
布局;双方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任何一方存在信息变更都应当及时向
对方通报;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业务座谈会议,沟通完善当前合作项目,研究确定未来合
作领域。
   (2)甲乙双方合作应具有非排他性,不应影响双方与其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3)甲乙双方合作应坚持友好协商原则,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本协议的基础上,
就具体合作内容另行签订专项业务合作协议。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期叁年,依此类推。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运营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推进公司与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基础上深入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
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合作可为公司各项业务的
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于
在合作协议之下开展的具体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