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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09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
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
事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上述相
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人选任职资格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