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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航节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9-00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1 月 3 日 14:00 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
京市丰台区南四环 188 号总部基地 3 区 20 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
文佳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 月 2 日—2019 年 1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3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 日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2 人,代表公司股份 898,911,7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0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898,113,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766%;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人,代表公司股份 79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79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3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79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第 1 页 /共 3 页
股份的 0.0315%。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
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898,911,731 股。同意 898,157,0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0%;反对 748,2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弃权 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5.4853%;
    反对74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3.7007%;
    弃权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814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898,911,731 股。同意 898,117,2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6%;反对 788,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7%;弃权 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5009%;
    反对7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8.6850%;
    弃权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81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第 2 页 /共 3 页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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