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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航节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7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刘强

各位监事,大家好: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 2018 年度公司
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
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
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严格遵守《公司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
东权益等方面认真规范的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能。
    (一)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情况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二)2018 年 6 月 28,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2018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签订重大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六)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八)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出席了报告期内公
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现场列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
和决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所作决议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
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工
作认真,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2018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
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
    针对 2018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财务报
告全文和正文编制符合财务会计准则,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
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2018年度进一步完善优化了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
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所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
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期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
需要。《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四)监事会针对公司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三、关于 2019 年监事会的工作展望

    监事会在2019年度仍将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地履行职责,认
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
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忠实、勤勉的履行监督职责,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进一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而努力。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