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德联集团: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5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7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现场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386号广东德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4月24日(周三)。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徐咸大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第 1 页 共 5 页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408,664,119
股,出席公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8%。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9人,408,427,1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4%;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参与投
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管)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1,7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
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黄凌寒律师、赵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
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642,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48%,反对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642,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48%,反对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642,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第 2 页 共 5 页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数的99.9948%,反对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642,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48%,反对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642,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48%;反对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0,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22%;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1,216,1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8.2708%;反对1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4868%;弃
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242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0,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22%;反对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3%;弃权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74%。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第 3 页 共 5 页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642,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48%,反对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0,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22%;反对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3%;弃权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74%。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 投 票 情 况 : 同 意 408,645,7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55%;反对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3,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97%;反对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642,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48%,反对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管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7,784,0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4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52%;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第 4 页 共 5 页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黄凌寒律师、赵磊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