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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联集团: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8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7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公告。
    2、现场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38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09:15至2019年12
月27日下午15:00。

    6、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徐咸大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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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 出 席 公司 本 次 股东 大 会的 股 东 及股 东 代理 人 共 计 14 人 , 代表 股 份

409,654,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3072%。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 代 理 人 共 9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409,271,219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54.2563%;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3,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09%;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7,83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3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君
泽君律师事务所晁杰律师、赵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
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558,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6%;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173%;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69%;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45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德中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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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395,4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7%;反对
2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8,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962%;反对 2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395,4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7%;反对
2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8,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962%;反对 2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大连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395,4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7%;反对
2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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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898,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962%;反对 2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沈阳德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395,4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7%;反对
2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8,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962%;反对 2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长春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395,4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7%;反对
2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8,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962%;反对 2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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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晁杰律师、赵磊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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