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2016-12-0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20 日 15:00 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采用
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2 月 16 日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
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
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杨永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李秀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刘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石运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6 选举徐晶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程国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王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李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韩秀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5、审议《关于确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议案 1 至 议案 3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
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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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
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12:30 至 13:30。采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公司证券部,邮编 114051(信函
请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周继伟收,并请注明“2016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2)5213058;
传真:(0412)5213058;
联系人:周继伟先生,张锡刚先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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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6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拟参加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 法人股东法定代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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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山重型矿山机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
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
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累积投票制议案 票数
1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杨永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李秀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刘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石运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6 选举徐晶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程国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王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李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韩秀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序号 非累计投票制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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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确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 1-3 采取累积投票制度。请在所列每项议案之“表决意见”栏
中填写同意的股数,否则无效。实行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其所
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
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或监事。(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
的 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
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
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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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鞍重投票” 。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 议案
议案内容
序号 编码
1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杨永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1
1.2 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2
1.3 选举李秀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3
1.4 选举刘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4
1.5 选举石运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5
1.6 选举徐晶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6
2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程国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王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李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3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韩秀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01
4 《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4.00
5 《关于确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5.00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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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A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有 1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 2016 年 12 月 21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 日)下午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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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