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更正公告2017-03-1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8)、《关于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9)。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出现错误,经校对,现
对上述两份公告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原:“2017年 3月10日,公司及杨永柱、张宝田、温萍、高永春、
梁晓东、黄涛、白璐、戴国富、程国彬、王君、韩秀冰、蒋辉、冯微
微、杨永伟、封海霞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2017】 31号,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更正为:“2017年 3月10日,公司及杨永柱、张宝田、温萍、高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永春、梁晓东、黄涛、白璐、戴国富、程国彬、王君、韩秀冰、蒋辉、
冯微微、杨永伟、封海霞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31号,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关于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原“2017年 3月10日,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郭丛军、
宋荣生、陈恒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
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17】28号,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更正为:“2017年 3月10日,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
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28号,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除以上更正以外,《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浙江九好办公服务
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此次更正公告对公
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
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