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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重股份: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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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永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封海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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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423,742.49            26,354,943.43                          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646,769.23             1,016,160.84                        75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995,213.26              335,181.52                        1,986.9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51,145.00             4,311,416.96                        -15.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1                      5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1                      5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                    0.13%                          1.0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46,424,840.29           836,125,072.63                          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4,176,047.46           735,529,278.23                          1.1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24,695.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25,984.3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44,688.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550.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03,013.69

合计                                                                  1,651,555.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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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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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5,960,00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永柱            境内自然人         24.86%         33,800,000        25,350,000

温萍              境内自然人         13.83%         18,810,000        14,107,500

杨琪              境内自然人          7.06%          9,600,000

郭丛军            境内自然人          5.15%          7,000,000                     冻结                  7,000,000

高永春            境内自然人          2.72%          3,700,000         3,700,000

曾育才            境内自然人          1.01%          1,372,975

杨永伟            境内自然人          0.88%          1,200,000         1,20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
                  其他                0.81%          1,105,833
份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招商
证券-鹏华资产
                  其他                0.73%            987,392
大浪潮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证券-
国信证券-共盈
                  其他                0.46%            621,305
大岩量化定增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杨琪                                                                   9,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600,000

杨永柱                                                                 8,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450,000

郭丛军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温萍                                                                   4,702,5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2,500

曾育才                                                                 1,372,975 人民币普通股            1,372,97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05,833 人民币普通股            1,105,833

鹏华资产-招商证券-鹏华资产                                             987,392 人民币普通股              987,39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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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潮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
                                                                       621,305 人民币普通股           621,305
大岩量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朱有克                                                                 482,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2,000

丁爱华                                                                 469,340 人民币普通股           469,340

                                 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为夫妻关系;杨琪女士为杨永柱先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温萍女士之女,杨永伟先生为杨永柱先生之兄弟。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说明
                                 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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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上年末增长53.51%,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比上年末增长34.21%,主要系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收入尚未收回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末下降61.70%,主要系期末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4、应付票据比上年末增长897.46%,主要系本期末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增长198.35%,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末下降88.87%,主要系本期往来款减少所致。
7、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83.48%,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及依据财会【2016】22
号文规定全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该科目核算范围增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
税费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下降350.63%,主要系期末应收款项减少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减
少所致。
9、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239.21%,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确认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40.72%,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74.99%,主要系本期债务重组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67.41%,主要系本期公司弥补上年度亏损,不需缴纳企业所
得税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95.46%,主要系上期对合资公司支付出资
款而本期未支付所致。
14、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500.00%,主要系本期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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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并于2016年5月1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61105 号《申请受理通知书》。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
“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 2016127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
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已于2016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
告》。
    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九好”或“九好集团”)于2016年5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
查字2016128号)。因浙江九好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
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已于2016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
字[2017] 31 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
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2017 年 3 月 10 日,浙江九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
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 28号,九好集团、鞍重股份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证监会调
查完毕。证监会拟对九好集团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郭丛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对宋荣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恒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已
于 2017年3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
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2017 年 3 月 10 日,杜晓芳、张勇等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处罚字[2017] 29号,九好集团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
对杜晓芳、张勇等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公司已于 2017年3 月 11 在《中国证券报》、


                                                                                             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杜晓芳、张勇等相关当事
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鞍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                                             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2016 年 05 月 28 日
通知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
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
                                                                               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 2016 年 05 月 31 日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
告
                                                                               告》公告编号:2016—035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03 月 11 日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 31 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08)。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
浙江九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                                             于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 2017 年 03 月 11 日                         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罚字[2017] 28 号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
杜晓芳、张勇等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
                                                                               于杜晓芳、张勇等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
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17 年 03 月 11 日
                                                                               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17] 29 号
                                                                               (公告编号:2017-010)。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杨永柱、温
                                                              萍、杨琪承                     2012 年 3 月
                                 杨永柱、温     股份限售承                   2012 年 03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诺:自鞍山重                   29 日至 2015 履行完毕
                                 萍、杨琪       诺                           16 日
                                                              型矿山机器                     年 3 月 29 日
                                                              股份有限公

                                                                                                                        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简称"鞍重
                                                     股份")本次发
                                                     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本人将不转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鞍
                                                     重股份的股
                                                     份,也不由鞍
                                                     重股份回购
                                                     该股份;

股权激励承诺

                                                     一、本人保证
                                                     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
                                                     本人个人未
                                                     从事与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除鞍重股份
                                                     以外,本人拥
                                                     有投资权益
                                                     的其他单位
                                                     未从事与鞍
                                                     重股份及其      2012 年 03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杨永柱、温萍 经营承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子公司相同      26 日
                                                     或类似的业
                                                     务;二、本人
                                                     保证在持有
                                                     鞍重股份期
                                                     间本人个人
                                                     不会从事与
                                                     鞍重股份及
                                                     其子公司相
                                                     同或类似的
                                                     业务。同时,
                                                     本人在持股
                                                     期间将促使
                                                     本人实际控

                                                                                                           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制的除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以外的
其他单位不
从事与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如因包括但
不限于继承、
司法裁决、企
业合并等被
动原因,导致
本人以及本
人实际控制
的单位从事
的业务与鞍
重股份及其
子公司存在
相同或类似
情形的,则本
人及控制单
位将放弃该
业务或在符
合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将
该业务转让
给鞍重股份
或其子公司;
三、在持股期
间,本人不构
成实际控制
但拥有投资
权益的单位
如主动或因
包括但不限
于继承、司法
裁决、企业合
并等被动原
因从事与鞍
重股份及其
子公司相同
或类似的业
务的,则本人


                                                 1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将于该单位
                                                              实施该业务
                                                              之日起 90 日
                                                              内,将拥有的
                                                              该单位权益
                                                              在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
                                                              条件下向包
                                                              括鞍重股份
                                                              在内的第三
                                                              方实施转让;
                                                              四、如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
                                                              的,将对因违
                                                              反承诺行为
                                                              给鞍重股份
                                                              造成的损失,
                                                              以现金形式
                                                              进行充分赔
                                                              偿。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1,197.79   至                       1,597.05
(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798.53
元)

                                               公司新产品拓展取得良好发展,带动销售收入增长,同时公司加强成本管理,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合理地降低各项成本费用,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1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03 月 1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重大资产重组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