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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重股份: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在此 2016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1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秀冰女

士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聘用 2016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

201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秀冰

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秀冰

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符合第十三条及第二章规定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及两项协议各自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置出的议案》、《关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利润分配规划(2016-2018 年)>的议案》。

    4、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秀冰女

士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议案》。

    5、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秀冰

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再聘任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

     6、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秀冰

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成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7、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秀冰

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与正文的议案》。

    8、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秀冰

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监事(不

含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拟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

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切实、有效地履

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6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5 次、上述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已得到有效

落实。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为确保广大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

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资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公

司平等对待所有大中小股东利益,没有发现公司资产流失情况。

    4、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能认真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公司经营效益稳步提升,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

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016 年公司能较好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执行情况良好。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2017 年工作计划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

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上述事

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

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

施,防范或有风险。



    特此报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