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7-04-2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拟与关联方京山鞍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鞍顺”)、京山华
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华夏”)发生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永柱先生、黄涛先生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
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含税)
关联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交易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易内容 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类别
工业品
京山鞍顺 市场定价 300.00 268.01 0
买卖
销售 工业品
京山华夏 市场定价 400.00 14.50 0
产品 买卖
小计 700.00 282.51 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含税)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 实际 生额与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 预计金额 生额占 差异说
交易 发生 预计金 期及索
易类别 人 (万) 同类业 明
内容 金额 额差异 引
务比例
(%)
(%)
截至
2016 年
鞍山 详见
12 月
华夏 2016 年 2
销售产 工业 31 日公
道路 月 25 日
品、商 品买 0 80.00 0 100 司与鞍
工程 公告,编
品 卖 山华夏
有限 号
未发生
公司 2016-010
关联交
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京山鞍顺建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京山鞍顺建材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京山县钱场镇七宝山村五组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京山县钱场镇七宝山村五组
(5)法定代表人:刘敏
(6)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MA489GUU0C
(8)主营业务: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9)主要股东:杨永柱(51%股权)、武汉苏域东明工贸有限公司(49%股
权)。
(10)历史沿革、基本财务数据:
京山鞍顺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京山鞍顺 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0.20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500.20 万元;截止 2017 年 3 月 28 日的净资产为:
510.1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二)、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轻机大道与景观大道交汇处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轻机大道与景观大道
交汇处
(5)法定代表人:刘敏
(6)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213165789333
(8)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9)主要股东:杨永柱(51%股权)、武汉苏域东明新能源有限公司(49%
股权)。
(10)历史沿革、基本财务数据:
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
京山华夏 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56.72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10.42 万元;截止 2017 年 3 月 28 日的净资产
为:-17.3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永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持有公司 3380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4.86%。
同时持有京山华夏的 51%股份、持有京山鞍顺的 51%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
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对上市公司支付的款
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
开、合理地确定。
(2)定价依据:以公司向与其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货物所确定的最
终价格为标准协商确定。
(3)付款及结算方式:一般情况下,按合同金额收取 30%的预付款组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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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交货前收取 30%的进度款,产品验收合格后 3-6 个月收取 30%,剩余 10%作
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通常为交货后 12 个月)收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
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
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