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鞍重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4-2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 9 点 30 分在公司 3 楼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邮件
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
事李卓女士传签),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公告的 2016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
的各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母公司报表)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24,924,621.17 元,公司初步拟定
向董事会提交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对该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
用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
定责任,公司拟聘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
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9、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及有关绩效考核制度,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确认了2016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
下所示: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报告期末薪酬(万元)

  杨永柱               董事长           在职             13.8

  温   萍              总经理           在职            67.88

  高永春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离职            41.15

  梁晓东         董事、副总经理         离职            12.49

  黄   涛               董事            在职             7.42

  白   璐               董事            离职             0.00

  程国彬             独立董事           在职             6.00

  戴国富             独立董事           离职             6.00

  王   君            独立董事           在职             6.00

  韩秀冰            监事会主席          在职             4.18

  冯微微                监事            在职             4.32

   蒋辉                 监事            在职             4.92

  张宝田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离职            10.88

  杨永伟             副总经理           离职            19.00

  封海霞             财务总监           在职            11.03

  李秀艳         董事、副总经理         在职              8.3

  刘向南                董事            在职             11.6

  石运昌                董事            在职             9.05

  徐晶明                董事            在职             3.9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李卓                独立董事         在职               0

   周继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在职              6.7

   温家暖               副总经理         在职             10.58

   王大明               副总经理         在职             6.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度严格按照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有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17 年度将向公司关联方京山鞍顺建材
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金额不超过 3,000,000 元; 向公司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
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金额不超过 4,000,000 元。
    杨永柱先生系鞍重股份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同时持有京山鞍顺建材有
限公司的 51%股份、持有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的 51%股份,本次交易构成
了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永柱先
生、黄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1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
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经董事长杨永柱先生提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召开,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聘用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