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4-1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 10 点在公司 3 楼会议室
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2 日以通讯、
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
立董事程国彬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卓女士代为表决,董事李秀艳
女士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黄涛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永柱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