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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重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拟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听取
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报告后,我们认为: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交易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
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程国彬                  西凤茹                    李   卓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