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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马电器: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2-04-2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2-00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蔡拾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济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小波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                       1,825,616,788.67         1,912,908,920.79                   -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25,932,232.46            593,032,302.32                   5.55%
              总股本(股)                         124,000,000.00            124,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05                      4.78                  5.6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663,981,720.80            639,552,352.46                   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836,078.20             24,761,095.08                  16.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2,642,638.89            18,221,927.18                 -827.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1.07                      0.15                -813.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0                 1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0                 1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5%                    28.01%                 -23.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4.46%                    27.03%                 -22.57%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092.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350,000.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1,428,786.74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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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135.14
                           合计                                                1,766,744.1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                                                                         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资产、负债与股东权益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说明:
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了 120.29%,主要是出口退税变动以及当期未交营业税附加和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了 90.50%,主要是公司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了 43.25%,主要是公司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了 60.98%,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浮动亏损减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了 60.98%,主要是公司所持远期结售汇合约交割后持仓减少所致;
2、主要收入、费用及利润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长了 74.77%,主要是持有的远期结售汇合约浮动亏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了 62.61%,主要是同比收到的财政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了 109.54%,主要是当期免抵额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了 116.90%,主要是向中山市红十字会南头分会捐赠款项所致;
3、主要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827.93%,主要支付购买原材料到期应付票据以及票据结算量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额同比减少 79.67%,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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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拾贰、蔡健泉均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安排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施诺投资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安排由公司回购施诺投资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施诺投资股权,也不接受施诺投资
                                                  回购其持有的施诺投资股权;其在公司任职期间,
                                                  在前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施诺投
                                                  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施诺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施
                                                  诺投资股权。
                                                  2、本公司控股股东施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1、本公司实际控
                                                  的股份。
                                  制人蔡拾贰、蔡
                                  健泉            3、本公司股东东盛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2、本公司控股股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东施诺投资
                                                  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公司股东东
                                                  东盛投资股东、本公司董事苏冬平承诺:自公司股
发行时所作承诺                    盛投资承诺                                                   履行中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4、本公司高级管
                                                  理其持有的东盛投资股权。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在
                                  理人员王济云、
                                                  前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东盛投资股
                                  吴世庆、关志华
                                                  权不超过其所持有东盛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
                                  和姚友军
                                                  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东盛投
                                  5、本公司董事苏
                                                  资股权。
                                  冬平
                                                  4、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济云、吴世庆、关志华
                                                  和姚友军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施诺投
                                                  资股权。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在前述三十六个月锁
                                                  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施诺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
                                                  有施诺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施诺投资股权。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施诺投资承诺:“本公司目前未
                                                  投资于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
                                                  活动的公司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参股、控股的
                                                  公司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
                                                  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
                                                  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如果本
                                                  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股份公司
                                                  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无条件退出竞争,并赔偿
                                                  股份公司相应损失。”



                                                                                                                  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拾贰、蔡健泉及东盛投资
                                                    股东、本公司董事苏冬平分别承诺:“本人目前未
                                                    投资于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
                                                    活动的公司或企业。本人及本人参股、控股的公司
                                                    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
                                                    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如果本人违反上
                                                    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股份公司经济损失的,
                                                    本人同意无条件退出竞争,并赔偿股份公司相应损
                                                    失。”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对 2012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 50%
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
                                                                                    0.00% ~~              20.00%
2012 年 1-6 月净利润同比变 为:
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公司预计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23 万-7828 万,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0.00%-20.00%
2011 年 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5,232,713.36
                           一方面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用以归还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银行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另一方面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增加了利息收入;上述两个因素
                           使得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采取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等方式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实现外
                                                         汇资产的保值,减少汇兑损失及进行成本锁定。公司已审议制定
                                                         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衍生品投资与持
                                                         仓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控制,具体说明如下:
                                                         1、法律法规风险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与外汇资金业务需要遵循法律法规,明确约定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
                                                     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控制措施:公司指定相关责任
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
                                                     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的学习,严格合同审查,明确权利
等)
                                                     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保证公衍生品投资与持仓操作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2、操作风险
                                                         不完善的内部流程、员工、系统以及外部事件均可能导致公司在
                                                         套保业务及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控制措施:公司的
                                                         相关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



                                                                                                                  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
                                                       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3、市场风险
                                                       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导致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较大的市
                                                       场风险,同时在远期结售汇业务中用于履约的外汇资金不能按时
                                                       到账,均可能导致套保损失与违约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进行远
                                                       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
                                                       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预测金额的 85%,且不得超过前 12 个
                                                       月实际收汇金额,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
                                                       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1、远期结售汇合约报告期内产生的损益为 471.68 万元;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
                                                     2、远期结售汇合约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28.80 万元;
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
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3、对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的分析使用的是中国银行的远期外
                                                     汇报价。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
                                                       无变化
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
                                                       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公司远期结售汇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合约金额占公司报
           合约种类                期初合约金额          期末合约金额        报告期损益情况
                                                                                                 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远期结售汇合约                        436,623,700.00        245,477,700.00        4,716,770.00                39.22%
             合计                     436,623,700.00        245,477,700.00        4,716,770.00                39.22%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