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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马电器: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3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2,600 万元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银行”)及金徽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酒”)共同发起设立陇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筹,
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消费金融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于交易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尚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机构(以下简称“银监部
门”)等有关审批机构的审批,最终的投资方案及该项投资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陇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具体地址以最终注册成立登记地址为准)
    经营范围:向中国境内居民发放的以消费(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
的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
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
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以上内容须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2、参股比例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2,600 万元,占陇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筹)的出资比例为 42%。
    3、各发起人的具体出资额和持股比例
                                 认缴及实缴出资
         发起人名称                                  出资货币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00    人民币         5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2,600    人民币         4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1,200    人民币          4%
            合计                            30,000    人民币        100%


    三、合作方介绍

    (1)主要出资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122 号
    注册资本:752,599.133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鑫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
售汇;本外币兑换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
可或资质项目,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公司与甘肃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一般出资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注册资本:364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志刚
    主营业务:白酒、水、饮料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材料设计、开
发、生产、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公司与金徽酒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共同出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如下:
    1、发起人基本情况
    (1)主要出资人/甲方: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李鑫
    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525 号
    (2)一般出资人/乙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赵国栋
    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 54 号
    (3)一般出资人/丙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周志刚
    住所地: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2、注册资本
    (1)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甲方认缴的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200 万元(“甲方出资额”),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公司
注册资本的 54%;乙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2%;丙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 万元,出资
方式为货币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以下或合称为“出资款”)。
    (2)三方出资款应在公司申请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付。
    3、公司设立
    (1)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应积极办理设立公司所需的前置审批许可,并于
取得公司设立所必需的全部相关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各自股东或主管部门关
于同意本次投资的文件、银监会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审核批准以及其他公司设
立所需的经营许可等)之后 30 个工作日内,共同向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提出公司设立申请并完成公司设立所需的工商登记手续及取得《营业执照》。
    (2)三方应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和取得其业务经营所需的其他资质和批准文
件。
    (3)三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共同确保公司具备取得相关运营资质的条件,
包括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等。
    4、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应于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应持续有效,直至各方履行了其在本协
议项下之全部义务时终止。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
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同时,有利于加强公司与金融机
构深层次合作,发挥公司场景及科技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整合及促进业务的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由于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开业、以及本公司作为出资人发
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等事项均需经银监部门的审批,存在审批不获通过的风险。
    2、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由于消费金融市场、盈利模式等方面的
风险导致投资效果低于预期。
    3、政策风险。国家消费金融政策如果发生变化,将对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带
来风险。
    4、经营风险。由于消费金融公司的审批、开办及收入实现需要一定周期,
因此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短期内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同时,消费金融公司成立后
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在流动性、利率、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一定
的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