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20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17年7月4日刊登了《上海康达化工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17
年7月12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7月1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
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299号(近仁庆路)明宫江景苑四
楼;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其胜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代理人)共计 2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6,736,1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5%。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78,998,4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 人,代表股份数 27,737,66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
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736,108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553,763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艳、李文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
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