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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达新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2017-07-21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事
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
称:康达新材,股票代码:002669)自 2017 年 4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同日
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并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披
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公
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8 日开市起转入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程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031)。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2017 年 6 月 7
日、2017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公告编号为 2017-034、2017-036、2017-039 的《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延期复牌的
议案》,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开市起
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
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并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1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公司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并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7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
2017-046 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及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
项的公告》及 2017-047 号《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 2017-048 号《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
公告》及 2017-049 号《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
资金收购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 30%股份的议案》及《关于签署<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披露的 2017-051 号《关
于收购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 30%股权及签署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
公告》、2017-052 号《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向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盛杰指定的第三方刘岚收购其拟自必控科技中小股东收购的不超过
必控科技总股本 30%的股份。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必控科技控股权交易的进行。
    由于预计无法在停牌后 3 个月内,即 2017 年 7 月 21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
2017-053 号《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1 日(星
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拟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
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前披露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要求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
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资
产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目前交易标的资产尚在审慎探讨
中,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及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宜正在进行沟通、交流和谈判。
     如公司未能在 2017 年 10 月 20 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
司将及时复牌并披露停牌期限内未完成相关事项筹划的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
停牌筹划的事项。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鉴于本次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