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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盛金控:关于投资设立母基金的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05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母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母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弘大
嘉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弘大嘉豪)共同发起设立母基金(下称基金),其
中弘大嘉豪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 5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 9.995 亿元,

相关出资将在基金投资期内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期缴付。截至目前,
基金尚未设立,相关合伙协议暂未签署。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的基金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尚未签署有关合同。根据目前拟定的交易安排和合伙协议文本,拟
设立的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1、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2、规模:10 亿元,普通合伙人可视实际需要决定后续募集资金。
    3、普通合伙人:弘大嘉豪。

    弘大嘉豪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5 日,注册地为深圳前海,注册资本 1,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是赵岑,经营范围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
投资业务,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弘大嘉豪已于 2019 年 9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0187。
    普通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管理权、决策权及执行权,包括以非

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决定临时投资项目、制定并执行投资退出方案、变更合

                                    1
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或主要经营场所、管理被投资对象、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
议等。对于其认缴出资,普通合伙人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
    4、有限合伙人:最多 49 人。当前认缴的有限合伙人为本公司。

    有限合伙人享有按合伙协议约定获取收益分配、参加合伙人会议、分配合伙
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了解合伙企业经营情况等权利。
    5、基金出资:普通合伙人弘大嘉豪认缴出资 50 万元,有限合伙人国盛金控
认缴出资 9.995 亿元,均为现金出资;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转让或出售
其拥有的合伙企业权益。

    6、出资进度:公司及弘大嘉豪将在合伙企业投资期内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
资金需求分期实缴出资。
    7、存续期限:10 年,其中投资期 6 年,退出期 4 年;投资期可按照合伙协
议约定的决策程序提前结束或延长。
    8、退出机制:基金可以在投资标的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后通过转让其持有的

标的公司股权实现投资退出,以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投资退出,或者通过其他方
式实现投资退出。
    9、投资范围: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包括债转
股方式等)(简称直接投资项目),或者对从事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
的企业或投资载体进行投资(简称子基金投资项目)。在子基金投资项目中,基

金应尽最大合理努力要求对子基金直投项目拥有优先投资权。
    10、管理人:弘大嘉豪担任基金管理人,执行有关基金的管理事宜,为基金
提供管理服务,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11、收益分配: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费用、管理费等其他费
用,以及预留普通合伙人善意认为用于支付合伙企业运营费用所需资金、相关准

备金、代扣代缴税费的余额,将根据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以及合伙协议约定的
方式进行分配。
    三、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承诺:在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母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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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目的

    弘大嘉豪是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平台,于 2019 年 9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由弘大嘉豪担任管理人的母基金
主要目的在于助力弘大嘉豪业务拓展,帮助其建立管理规模,以此为开端吸引更
多社会资本和政府资金,接触更多优质企业和具备较好成长性的企业,实现资本
和产业高效整合,并逐渐树立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领域的品牌形象。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尚未签署合伙协议且基金尚未设立,可能存在基金不能按计划设立、
备案等风险;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
变化等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后续募资方面,由于母基金所需资金体量
较大,募资进度不好控制,可能存在募资不足的风险。

    公司和弘大嘉豪将努力做好基金设立、备案等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后
续“募投管退”工作,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母基金是聚合优秀基金管理人的平台,其通过将募集的资金分散到各子基金
中,充分利用子基金专业投资团队优势,发掘更多优质项目。子基金投资的公司

往往超过数百家,这使得母基金可以在投资阶段、时间跨度、地域与行业分布、
投资风格等多个维度获得投资多样性,实现风险分散。同时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
丰富投资渠道、增强投资能力,推动投资业务稳步发展,符合公司“建立以证券
为核心,投资为纽带,科技为支撑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本次投
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相关出资将在母基金投资期内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分

期实缴,预计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
    五、其他
    1、基于目前的基金认缴情况,基金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基金
应遵守作为上市公司并表主体的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进行后续投资应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基金发生重大事项并触及披露义务的应

报告上市公司履行披露义务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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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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