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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泉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9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2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7 日 15:00 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 333 号龙泉科技大厦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长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6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共 174,109,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530%。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股东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4,010,3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321%;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98,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人数为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010,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388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2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74,039,677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1%;反对 6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9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2、审议通过《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44,016,838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6%;反对 6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51%;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40,63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665%;反对 68,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27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朱瑶、李侠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