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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泉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6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 333 号龙泉科技大厦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长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共 175,733,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68%;其中现场参与年度股

东大会的股东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5,611,0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70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

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031,63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3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11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75,637,896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75,637,896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75,637,896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75,637,896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36,13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4043%;反对 95,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957%;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75,637,896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75,637,896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75,637,896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36,13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4043%;反对 95,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957%;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75,637,896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36,13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4043%;反对 95,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957%;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75,637,896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0 股。

    10、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股东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45,615,057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1%;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8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36,13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4043%;反对 95,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957%;弃权 0 股。

    1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45,615,057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1%;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8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36,13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4043%;反对 95,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957%;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朱瑶、李侠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