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 本人许培锋,为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就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人 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 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签署页) 承诺人:许培锋(签署) 2019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