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2019年4月)2019-04-2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金
融工具减值指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证券公司新金融工具
准则专题研讨会情况通报》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
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管理与实
施,公司总经理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审批。
第二章 金融资产减值
第三条 需计提减值准备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仅限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货币市场拆出(借出)
资金(含定期存款)、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
担保合同、融出资金(指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出资金,以下同)、股
票质押式回购款、约定购回式证券款。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如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第四条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间:各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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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
第五条 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应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显著增加,并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型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
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
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
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货币市场拆出(借出)资金(含定期存款)、租赁应
收款和合同资产,应当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六条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
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一)第一阶段: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较低。情况如下:
1.投资境外债券的评级在国际外部评级 BBB-以上(含),投资
境内债券的评级在国内外部评级 AA 以上(含);
2.初始确认时评级在 BBB-以下的境外债券和初始确认时评级在
AA 以下的境内债券在持有期间未发生评级下调(不包括已发生信用
减值的债券)。
此外,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三类债券由于信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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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极低,预期信用损失可视为零。
(二)第二阶段: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以下情况表明
持有债券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1.初始确认时评级在 BBB-以上(含)的境外债券的评级发生下
调,且下调后等级在 BBB-以下(不含);初始确认时评级在 AA 以上
(含)的境内债券的评级发生下调,且下调后等级在 AA 以下(不含);
2.初始确认时评级在 BBB-以下的境外债券的评级发生下调;初
始确认时评级在 AA 以下的境内债券的评级发生下调;
3.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
4.发行人所处行业环境或政策、地域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
5.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经营或财务指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发行人未按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募集说明书相关
承诺,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发行人、增信机构或实际控制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9.其他可以认定债券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
(三)第三阶段: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券。债券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发行人不能按期偿付本金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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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不能履行回售义务;
4.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
程序;
5.发行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6.发行人的其他债券违约;
7.其他可视情况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第七条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
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和转回。
(一)债券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1.第一阶段:
减值金额 (单只债券减值评估日账面价值
该只债券应收利息) 边际违约率 违约损失率
前瞻性调整因子
(1)若债券计提的应收利息影响金额较小,在计算时可不考虑
应收利息。
(2)边际违约率是指债券于某一特定时点在其后一年(12 个月)
内的违约概率,具体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供的违约率对照表执行,
同时各业务部门需根据最新数据,每年对边际违约率进行调整。
(3)违约损失率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违约损失率执
行。
(4)前瞻性调整因子由公司风险管理部根据对未来经济环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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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环境的预测,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其取值的一般合理范围为
0.8-1.2。除非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其调整幅度一般不应超过 10%。
2.第二阶段:
减值金额 (单只债券减值评估日账面价值
该只债券应收利息) 边际违约率 违约损失率
债券剩余期限 前瞻性调整因子
其中,债券剩余期限为减值评估日到债券到期日的期间长度。为
简化计算,可对债券年剩余年限做近似处理:债券剩余期限不满一年
时,可视为剩余期限一年;债券剩余期限大于一年且最后一段期间不
满一年的,可对剩余期限按照四舍五入法取整。
其他参数取值参照“第七条(一)1.”执行。
3.第三阶段:
划分为第三阶段的债券投资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券,应按照债
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1)若债券仍有可获取的市场交易信息或权威机构估值时,采
用报表日或近期债券交易价格或估值评估债券减值;
(2)若无可获取的交易信息或权威机构估值,则使用预计现金
流量折现法评估减值金额:如债券发行人针对违约债券有明确的还款
计划,公司在评估其还款计划合理性的基础上,采用对未来约定还款
金额进行折现评估债券减值;如无具体还款计划,公司可根据借款人
的实际财务情况、担保物价值及预计现金流回收时间等因素评估债券
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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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券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根据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相关规定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计入
“信用减值损失-债权投资”,同时调整“债券投资-减值准备”账面
金额。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根据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相关规定在其
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即确认当期损益“信用
减值损失-其他债权投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减值准备”;
在终止确认时,将“其他综合收益-减值准备”与前期计入公允价值
变动的“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三)减值准备的转回
在前一会计期间已按照相当于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资产已
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应在当期资产负
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
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
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和转回
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调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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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减值损失”科目。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应当
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
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与股东单位之间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不
计提坏账准备。
(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 将单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
准 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计提方法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应收款项当中的与证券交易结算相关的款项、证券
特定款项组合 公司作为管理人或托管人应收的管理费和托管费、
业绩报酬和垫付出租席位的保证金形成的款项
债权投资组合 以债权投资性质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特定款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债权投资组合 按是否逾期及逾期账龄分组计提坏账准备
1.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0.00% 0.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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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权投资组合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如下:
(1)尚未逾期的债权
类 别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按期支付借款利息且生产经营正常 0.00%
按期支付借款利息但出现严重财务困难 3.00%
(2)已经逾期的债权
类 别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逾期 3 个月以内 10.00%
逾期 3 个月但不满 6 个月 20.00%
逾期 6 个月但不满 1 年 30.00%
逾期 1 年但不满 2 年 50.00%
逾期 2 年以上 100.00%
(三)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客户未能归还而计入应收客户融资融券款的融资本金、利息和融
券成本、公允价值、利息,应收股票质押式回购款项本金、利息,应
收约定购回式证券款项本金、利息,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第九条 货币市场拆出(借出)资金(含定期存款)减值准备
活期存款、合同期限三个月以内的货币市场业务,包括定期存款、
银行间或交易所拆出资金、逆回购等由于信用风险不重大,不计提减
值准备。除上述情况外,参照债券投资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对货币市场业务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第十条 融出资金、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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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融出资金、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适用第五条预期信
用损失三阶段模型,其信用风险三阶段划分如下:
1. 第一阶段:融出资金、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信用风险较低。
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不低于警戒线。
2. 第二阶段:融出资金、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信用风险显著上
升。
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下降至警戒线以下。
3. 第三阶段:融出资金、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已发生信用减值。
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已平仓,发生亏损;
(2)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下降至 100%以下,尚未平仓
处置完毕;
(3) 到期违约,但因担保品停牌等特殊原因尚未平仓处置完毕。
(二)融出资金、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1. 第一阶段
减值金额 融出资金账面余额 融资融券违约率 违约损失率
前瞻性调整因子
2. 第二阶段
减值金额 融出资金账面余额 融资融券违约率 违约损失率
前瞻性调整因子
在可获取更明确的信息或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对单笔业务为基础
进行评估,以获取更为可靠的损失率进行减值计提,不再按上述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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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计算。
3. 第三阶段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融出资金、约定购回式证券,应综合考虑
全部可收回的合同现金流量,根据融资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
保品价值和预期折扣、其他增信措施,以及与客户协商形成的处置方
案等,按预计可收回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笔计提减值,
即参照第八条执行。
4.各阶段参数说明
(1)融资融券违约率
第一阶段融资融券违约率
第二阶段融资融券违约率 (当月第二阶段融资金额 (
t1)月第一阶段融资金额)/(n t1)
第二阶段融资融券违约率
(当月强平金额 ( )月第二阶段融资金额)
其中,t1 为融资融券业务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的平均期限,t2 为
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平均期限。融资融券违约率由业务部门根据最
新历史数据,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2)违约损失率可参照行业融资融券违约损失率执行。违约损
失率一经确定,可相当时间内保持不变。
(3)前瞻性调整因子参照“第七条(一)1.(4)”执行。
5. 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减值计提参照融出资金计算方法执行。
第十一条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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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适用第五条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
型,其信用风险三阶段划分如下:
1. 第一阶段: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信用风险较低。
履约保障比例高于预警线。
2. 第二阶段: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信用风险显著上升,情况如
下:
(1)履约保障比例下降至预警线以下;
(2)融资人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3)履约保障比例在预警线以上,但信用风险显著上升,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融资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融资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融资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
(4)其他可视情况认定为信用风险显著上升的情形。
3. 第三阶段: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实质性信用减值。包
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已违约处置,发生亏损;
(2)履约保障比例小于 100%,尚未违约处置完毕;
(3)融资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融资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 90 天以上(含);
(5)融资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管理人;
(6)债权人出于与融资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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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融资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7)融资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包括但
不限于因融资人财务困难导致标的证券被暂停上市、强制退市、终止
上市等;
(8)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
信用损失的事实;
(9)其他可视情况认定为实质性信用减值的情形。
(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1. 第一阶段
减值金额 股票质押式回购账面余额 股票质押式回购违约率
违约损失率 前瞻性调整因子
2. 第二阶段
减值金额 股票质押式回购账面余额 股票质押式回购违约率
违约损失率 前瞻性调整因子
股票质押式回购二阶段调整系数
股票质押式回购二阶段减值针对单笔进行计提。在特殊情况下如
可获取更明确的信息,应以获取的更为可靠的损失率进行减值计提,
不再按上述公式计算。
3. 第三阶段: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应综合考虑全部可
收回的合同现金流量,根据融资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品价
值和预期折扣、其他增信措施,以及与客户协商形成的处置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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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预计可收回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笔计提减值,即参照
第八条执行;但第三阶段最终确认的减值金额,应为该笔业务第三阶
段预计现金流量折现法计提的减值金额与第二阶段已计提的减值金
额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4.各阶段参数说明
(1)股票质押式回购违约率参照“第十条(二)4.(1)” 融
资融券违约率计算。
(2)违约损失率参照行业股票质押式回购违约损失率执行。违
约损失率一经确定,可相当时间内保持不变。
(3)前瞻性调整因子取值参照“第七条(一)1.(4)”执行。
(4)股票质押式回购二阶段调整系数取自“股票质押式回购减
值二阶段调整系数打分表”(见附件一),由业务及风控部门通过对
股票质押式回购单笔业务的客户信用风险、担保品类型、担保品流动
性、担保品波动性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后,得出单笔业务的二阶段调整
系数。
第三章 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二条 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非金融资产包括:对子公司、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持有待售资产。
第十三条 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测试及计提时间:商誉和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需要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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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结果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
此外其他资产在发现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情况下,进行减值测试
并根据测算结果计提。
第十四条 非金融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包括:
(一)资产的市值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
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
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
响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
幅度降低;
(四)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十五条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的确认
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在
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预计将导致当期出现达到其净资产
30%以上的重大亏损时,应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第十六条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的确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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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因经济、技术或法律等因素导致当地同类型房地产
价格在最近一年内下跌 30%以上的,应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减值的确认
固定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
(一)已经或将被闲置,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的资产;
(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终止使用的资产;
(三)已陈旧过时或实体已经损毁,而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
价值的资产;
(四)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资产严重贬值,年初至年末市场
价格下跌幅度在 30%以上的资产。
第十八条 在建工程减值的确认
在建工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
(一)已经或将被闲置、计划终止建设或提前处置的在建工程;
(二)已陈旧过时或实体已经损毁,而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
价值的在建工程;
(三)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资产严重贬值,年初至年末市场
价格下跌幅度在 30%以上的在建工程。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减值的确认
无形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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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回金额。
(一)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资产;
(二)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资产严重贬值,年初至年末市场
价格下跌幅度在 30%以上,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计不会恢复的资产。
第二十条 商誉减值的确认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因此,商誉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与合并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为被合并方的全部可辨认
净资产。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应确定该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第二十一条 非金融资产(除持有待售资产外)减值的计量
资产、资产组以及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均为其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如该资产、资产组以及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二条 非金融资产(除持有待售资产外)减值的转回
非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除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
资等资产所有权发生改变的情况以外,在以后会计期间内不得转回。
第二十三条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和转回
持有待售资产应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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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 XBZQ WD7.6.1/01-02
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若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
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
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四章 资产减值计提流程
第二十四条 评估各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确
认非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或减值迹象的责任部门:
(一)上海第一分公司负责部门所属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的信用风险评估和计量;
(二)信用交易部负责融出资金、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
证券业务的信用风险评估和计量;
(三)计划财务部及所属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应收款项、对
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租赁应收款、
合同资产、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资产;
(四)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等资产,在建工程
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上述各类资产;
(五)信息技术部负责固定资产中的电子、电器设备,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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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计算机软件等资产,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上述各类资产。
第二十五条 对于金融资产,各责任部门应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经风险管理部审核
确认后,提交至计划财务部;对于非金融资产,各责任部门应对各项
非金融资产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或减值迹象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及
时提交计划财务部。
第二十六条 计划财务部对各项金融资产、存在资产减值客观证
据或减值迹象的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复核并确定减值损失,编
制“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表”(见附件二),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修订,对本办法执
行过程中的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说明。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 2015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
(西证董字【2015】32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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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 XBZQ WD7.6.1/01-02
附录
一、 相关流程
1、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流程 XBZQ WP7.6.1/06-01
2、预算管理工作流程 XBZQ WP7.6.1/01-01
二、相关文件
1、企业会计准则
2、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
3、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4、证券公司新金融工具准则专题研讨会情况通报
三、相关记录
1、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二阶段调整系数打分表
XBZQ WD7.6.1/01-02 F-01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表 XBZQ WD7.6.1/01-02 F-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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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 XBZQ WD7.6.1/01-02
附件一
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二阶段调整系数打分表
文件编号:XBZQ WD7.6.1/01-02 F-01
项目名称 日期
待购回初始交易
金额(万元)
因子 得分 打分情形 分值 得分
机构客户是否连续三年年报净利润为负数或 是 -5
最近一期年报所有者权益为负数/个人客户
否 0
是否近三年信用报告有不良记录
客户信用状况
近三年在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 是 -5
[10,25]
发生违约 否 0
是否为适用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是 -5
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 号的股东 否 0
股票 1
债券 1
担保品类型 有担保,分别为[1,5] 基金 1
[20,25] 不动产、存货 1
现金 1
无担保 0
是 -5
标的证券是否为停牌状态
担保品流动性 否 0
[15,25] 是 -5
标的证券是否为限售股
否 0
担保品波动性 > -5
标的证券近半年波动率是否高于行业波动率
[20,25] ≤ 0
得分[65,100] 100 扣分[0,35]
担保品调整系数
注 1: 评分系数映射关系如下表所示:
评分系数映射表
得分 调整系数
(90-100] 100%
(80-90] 130%
(70-80] 160%
[65-70] 200%
注 2:客户信用状况、担保品流动性、担保品波动性三项指标评分,均由满分 25 分向下扣
减;担保品类型由 20 分向上增加,每增加一种担保资产,加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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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 XBZQ WD7.6.1/01-02
附件二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表
文件编号:XBZQ WD7.6.1/01-02 F-02 年 月 单位:元
资产项目 应计提金额 已计提金额 本期计提金额
合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