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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2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
(液)等交予关联方处置。此举能有效防止污染,能够减少废物(液)的危害性,
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
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和蔡建设先
生及其配偶李好样女士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
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
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汤金木                                  戴仲川




      陈占光




                                                日期: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