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9-26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及全资子公
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拟与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东江环保”)签订《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
同》,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等交予兴业东江环保处置,其中公司
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890 万元,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
过 176 万元。
2、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同时担任兴业东江环保的董事长,为公司董事、
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
业东江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与兴业东江环保签订
《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
交予兴业东江环保处置,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与关联方兴业东江环保签订《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
合同》,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交予兴业东江环保处置。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4、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交易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期内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体 类别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已发生金额
兴业科 不超过
将生产过程中形成工 3.02 万元 3.53 万元
技 委托关联方处 兴业东 890 万元
业废物(液)等交予兴 市场价格
瑞森皮 置工业废物 江环保 不超过
业东江环保处置 13.10 万元 0.00 万元
革 176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34A225XR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东桥镇)
法定代表人:温玮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含工业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废水、
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
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兴业东江环保资产总额人民币 33,033.94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22,380.26 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 9,653.67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1,661.44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91.02 万元。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兴业东江环保资产总额人民币 34,217.22 万元,负
债总额人民币 22,566.34 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 11,650.87 万元;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4,897.27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997.19 万元。(2019 年 1-6 月
数据未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同时担任兴业东江环保的董事长,为公司董事、
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
业东江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兴业东江环保具备处置工业废物(液)的相关资质,公司董事会认为兴业东
江环保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危废处置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委托处置项目 收费标准 预计处置数量
1 含铬污泥 1,200 元/吨(含税) 不超过 6,000 吨
染料废液、涂料废液、废
2 不超过 106 吨
有机溶液
3,000 元/吨(含税)
3 含铬废物 不超过 200 吨
4 其他废物 不超过 30 吨
运费标准: 1-10 吨运输车,运费为 1,320 元/车次; 10-16 吨运输车,运费
为 1,560 元/车次; 16-30 吨运输车,运费为 2,880 元/车次。
2、瑞森皮革危废处置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委托处置项目 收费标准 预计处置数量
1 含铬污泥 1,200 元/吨(含税) 不超过 1,200 吨
运费标准: 5-10 吨运输车,运费为 3,000 元/车次; 10-16 吨运输车,运费
为 4,500 元/车次; 25-30 吨运输车,运费为 8,000 元/车次。
上述合同履行期限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
物(液)等交予关联方处置,能够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减少废物(液)的危害性。
此次委托关联方的处置费用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
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的独立性没
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
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等交予关联
方处置。此举能有效防止污染,能够减少废物(液)的危害性,符合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
项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
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