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诚药业”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 诚药业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东诚药业非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5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辛德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017 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1,483,015 股 新 股 募 集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配 套 资 金 。 核准 公 司 向 辛 德 芳 发 行 15,462,841 股股份、向辛立坤发行 2,764,167 股股份、向浙江星鹏钢材集团有 限公司发行 1,841,75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后, 公司股本由 661,819,986 股变更为 703,603,035 股。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向 由守谊、鲁鼎思诚等 16 名交易对手非公开发行 71,895,606 股股份,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向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等 3 家公司非公开发行 26,715,685 股股 份,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在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 703,603,035 变更为 802,214,326。 公司以 6,513 万元的价格向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其持有的益泰医药 83.5%的股权,其中 4,290 万元为现金支付方式,2,223 万元为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共计发行 1,841,75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7 元/股,上述 1,841,756 股股份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上市。 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取得的股份如下: 获配股数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股) (月) 1 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 1,841,756 36 合计 1,841,756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2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的承诺:在本 次交易中所认购的东诚药业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即 2016 年 11 月 30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对该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841,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229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位,证券账户总数为 1 户,股份 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质押冻结的 股东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股份数量 浙江星鹏铜材集团 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 1,841,756 1,841,756 1,841,756 有限公司 合计 1,841,756 1,841,756 1,841,756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流通后 股东性质 持股数 占比 增加 减少 持股数 占比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 142,040,540 17.71% 0 1,841,756 140,198,784 17.48%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8,303,178 8.51% 0 0 68,303,178 8.51% 首发后限售 73,737,362 9.19% 0 1,841,756 71,895,606 8.96% 股 3 二、无限售 660,173,786 82.29% 1,841,756 0 662,015,542 82.52%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02,214,326 100% 1,841,756 1,841,756 802,214,326 1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东诚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当时所做出的承诺 的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阙雯磊 任耀宗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