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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美大:关于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2018-03-05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8- 01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定于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
 以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刊载于2018
 年3月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活动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5)。
     2018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2018
 年3月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
 号:2018-01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2018年3月3日,公司股东王培飞从规范公司运作
 和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王培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3,146,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23%,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
 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
 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作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0项议案。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项有相应变动,
除此之外,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议案等其他
事项不变。
    现将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召开。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3 月 22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3 月 22 日 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3 月 21 日
15:00 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 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15 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浙江省
海宁市袁花镇谈桥 8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发行规模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债券期限
(5)债券利率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担保事项
(8)转股期限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2)赎回条款
(13)回售条款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1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16、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第 9、10、11、12、13、15、16、18、19 项议案为特别决
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上述第 4、7、8、9、10、11、12、13、15、16、18、19、20 项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6.00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
        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8.00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
        议案》
9.00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
                                         √
        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方案的议案》
1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11.02   发行规模                         √
11.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1.04   债券期限                         √
11.05   债券利率                         √
11.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1.07   担保事项                         √
11.08   转股期限                         √
11.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11.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
11.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11.12   赎回条款                         √
11.13   回售条款                         √
11.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11.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1.16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1.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
11.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1.19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
11.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
                                         √
        效期限
12.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预案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
            议案》
      14.00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
                     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5.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
                     案》
      16.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
                     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议
                     案》
      17.00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
                     规则的议案》
      1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20.00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 2018 年 3 月 16 日下
午 4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公司进行确
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和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夏    兰   徐   红
       联系电话:86-573-87813679,86-573-87812298
       联系传真:86-573-878161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东西大道60km处)
       邮箱地址:meida@meida.com
       邮政编码:314416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股东王培飞先生的《关于浙江美大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77,投票简称:美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6.00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
                                                         √
                 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8.00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
                 的议案》
     9.00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
                                                         √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
                                                         √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
                 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11.02        发行规模                                √
    11.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1.04        债券期限                                √
    11.05        债券利率                                √
11.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1.07   担保事项                       √
11.08   转股期限                       √
11.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11.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
11.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11.12   赎回条款                       √
11.13   回售条款                       √
11.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11.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1.16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1.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
11.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1.19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
11.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
        有效期限
12.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
        债券预案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
        告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
        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5.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
        议案》
16.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公司填补
                                       √
        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
        诺的议案》
17.00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
        议规则的议案》
1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20.00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
                     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议案编码 1.00 代表
议案一,以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
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3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8 年 3 月 22 日召
开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00                                        √
                 告》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00                                        √
                 告》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
     3.00                                        √
                 告》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4.00                                        √
                 案》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5.00                                        √
                 摘要》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6.00                                        √
                 报告》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
                 案》
     8.00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
                 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
                 案》
    11.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11.02   发行规模                 √
11.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1.04   债券期限                 √
11.05   债券利率                 √
11.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1.07   担保事项                 √
11.08   转股期限                 √
11.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11.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
11.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11.12   赎回条款                 √
11.13   回售条款                 √
11.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11.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1.16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1.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
                                 √
        会议
11.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1.19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
11.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方案的有效期限
12.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
        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的议案》
15.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6.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
                 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
                 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
                 议案》
   17.00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
                 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事宜的议案》
   1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年)股东分红       √
                 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20.00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 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
“√”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
其他符号、 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