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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美大: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1-02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 立 意 见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夏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夏志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夏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钟传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王培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徐建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徐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选举

和聘任程序合规。因此,同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
董事长及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美华                   靳   明                  张律伦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